乐居新媒体济南讯5月25日,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》,具体内容如下:

  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,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、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,各有关单位:

  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》(鲁建标字〔2022〕7号)转发给你们,按照文件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提出以下意见,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。

  一、建筑、装饰、安装、市政、园林绿化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、房屋修缮、市政养护维修、仿古建筑等工程规费中的住房公积金费率如下:

  费用名称

  费率(%)

  一般计税法

  简易计税法

  住房公积金

  0.21

  0.19

  二、园林绿化工程规费中安全文明施工费(包含安全施工费、环境保护费、文明施工费、临时设施费)费率如下:

  费用名称

  费率(%)

  一般计税法

展开全文

  简易计税法

  安全文明施工费

  3.42

  3.34

  其中:1.安全施工费

  1.16

  1.07

  2.环境保护费

  0.49

  0.49

  3.文明施工费

  0.52

  0.52

  4.临时设施费

  1.25

  1.26

  注:表中安全施工费费率不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在招投标和合同签订阶段可暂按0.15%计列,工程结算时按实际购买保险金额计入。

  三、本通知自2022年4月27日起施行。

  附件: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(鲁建标字〔2022〕7号)

  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  2022年5月25日

【购房资讯轻松享,快来关注乐居网】

文章来源:乐居买房